Loading...
9月18日,李维志在家中收到了一份由昆明市五华区卫健局送达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取消对他的5万元罚款。李维志向记者表示,该文件是由五华区疾控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送来的,他们还承诺会协助他获得后续的职业病诊断材料。这份撤销决定与一起引发公众关注的罚单有关。今年3月3日,李维志因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产出有职业病风险的工作的缘故,遭到五华区卫健局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李维志在此之前曾向该局举报他工作所在的公司长期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
李维志不服这一处罚,于今年3月11日将五华区卫健局告上法院,但该案件仍在审理中,而李维志如今收到了撤销处罚的决定书。他表示,这一决定是他维权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进展,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安慰。李维志在7月底刚出院,对于一个患有尘肺病的患者而言,这样的喜讯无疑是生活中的少见好消息。
撤销处罚的决定书表明,五华区卫健局对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包括对案卷材料和执法流程的复核,并结合事实作出撤销决定。李维志的行政处罚源于他对长期合作公司举报的结果。他在昆明从事装修工作,自2020年5月起通过计件方式完成来自云南石来商贸有限公司的工作,负责安装石板台面。然而,他的工作环境充满粉尘,且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直至2023年7月,他被诊断为疑似尘肺三期,无法继续工作。
在多次向该公司要求职业病诊断材料未果后,李维志于2025年6月举报了云南石来商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昆明石与木建材有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并要求五华区卫健局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管。通过调查看,该公司被处以21万元罚款,但在几个月后,李维志自己却收到了5万元的罚款。处罚理由是他在不具备职业病防护的环境下从事可能引发疾病的工作。
在此背景下,五华区卫健局引用的法规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禁止将产生职业病风险的作业委托给没有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而不符合条件的个人也不得接受相关工作。不过,李维志的律师麻侃认为,该法条中的“个人”应主要指经营者或承担劳动组织责任的人,不应将责任归咎于普通劳动力的务工者,因此对李维志的处罚是不合理的。
李维志的事件曾引发媒体热议。在8月接受采访时,他对于处罚感到十分意外,直言“难以接受”。在与五华区法院沟通协商时,尽管五华区卫健局希望李维志撤销诉讼,李维志仍表示拒绝。他认为举报的初衷是为了获取职业病诊断材料,既然材料仍未到手,他决心不放弃,继续走完司法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送达的撤销处罚决定书中并没有具体指出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同时,李维志也在继续推进自己的职业病诊断,以期能够获得工伤赔偿。尽管他曾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确认与云南石来商贸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但迄今未获支持。他透露自己仍在积极寻求职业病的确认,尽管在医院里被初步判断为尘肺三期,却因未能获得正式的法律认定而无法申报工伤赔偿。